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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D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/广告牌检测头条新闻

发布:2019-11-27 12:41,更新:2024-04-24 08:30

LED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/广告牌检测头条新闻

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验收报告证明--各类广告牌安全检测规定:

  (一)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、标志;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.5米;

  (二)设置、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、标志,应统一规划,严格标准,符合城市容貌要求;

  (三)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、标志的,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;

  (四)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、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、标志,必须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;

  (五)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,制作规范,保持整洁美观;

  (六)广告、标志的设置、张挂不得影响视线、阻碍交通;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;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;不得影响市容观瞻;

  (七)沿街门头招牌标志,提倡一店一匾,实行统一规格、统一标准,保证整体协调。一门多店的,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;

  (八)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、张挂招牌。

中山市LED广告牌安全检测全国单位

  二、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验收报告证明--户外广告牌设置完工后找什么单位检测

  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场所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、单位统一规划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。户外广告一律在统一设置的公益性和经营性广告栏内张贴。第七条 户外广告、标志用字必须规范,禁止使用繁体字。旅游景区和涉外单位应当使用中外两种文字,中文在上(竖式灯箱牌匾在右),外文在下(竖式灯箱牌匾在左),中文字体大于外文字体。第八条 设置、张挂户外广告、标志的单位和个人,应当持审批表、效果图及相关资料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设置楼(墙)体广告、楼顶广告的,还应当提交建筑设计部门出具的楼体承载设计可行性报告。设置、张挂户外广告需占用场地的,设置、张挂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。 户外广告牌设置完工后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性能检测,符合安全标准的方能投入使用。 对已设置的户外广告、楼(墙)体广告、楼顶广告和标志,设置、承制单位和个人应当经常进行安全检查、维修、更新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以及陈旧、锈蚀、破损和与建(构)筑物容貌不协调的,应当及时拆除或整修。 除重大节日、庆典活动等情况外,禁止悬挂过街条幅。禁止在各种灯杆、电线杆、标志杆、护栏以及树木上悬挂条幅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墙壁、电线杆、雕塑、文物古迹等设施和树木上涂写、刻画、张贴各种广告宣传品。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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